- ·上一篇文章:文明花开香满园
- ·下一篇文章:教师如何在教学改革中发挥作用
浅析教育的双主体性特征
教育的“双主体性说”还整合了教育活动中的教活动与学活动两个方面,把教与学的对立与统一转化到师生主体性的互动特性中来。由于教育活动中同时存在着相互作用和反作用的教活动与学活动,使得这一特殊的实践活动在结构关系上显得复杂而多变。事实上,教育活动中的教活动与学活动犹如一个硬币的正反两面一样,当我们把它水平放置时无论哪一面故在上面,我们都只能看到硬币的一面和周边,当我们把它垂直放置时,如果我们是侧视,那我们得到的结果与水平放置时的俯视效果相差无几,但如果我们用俯视的方法观测垂直放置的硬币,那我们就会洞察硬币的两面性,会对硬币的两个面的关系有更全面、更深刻的透视与把握.对教育活动的观察和分析同样也必须研究观察和分析的方法、角度,讲究教育活动的参照系统。我们只有将教育活动搁置在立体的界面上,而不仅仅是某个平面上,并运用更高的视域,更好的视角来观察和把握它,我们就会发现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教育活动是教师和学生两者主体性互动的统一体,它的两面分别写着“教师主体性”与“学生主体性”的宣言。教育活动就其本质来说是教师主体性与学生主体性的互动,教育活动的成效如何,取决于两者主体性互动中的有效性和最优化。
教育的“双主体性说”并不否认双主体性之间质的差异以及双主体性最优化互动中不均衡态势(包括教师主体性的主导色彩)。教师主体性在学生主体性的发展、发挥中起外在的引导、指导作用,处于主导地位,学生主体性的发展、发挥是教师主体性发挥的目的和动因,是学生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因和根本动力。两者互动的方式和协调中的不均衡特性取决于教育对象的年龄特征、身心发展状况、教育内容以及教育活动的类型与任务等。如在不同的教育层次、不同的年级,学生的主体性特征就有很大不同,幼儿教育阶段、小学教育阶段,学生的主体性发展很不充分,处于主体性发展的基础时期。但这并不能说幼儿、小学生就没有主体性,这些也并不影响教育的双主体性特征的客观性与普退性,只不过在其教育阶段,教师主体性和学生主体性的协调统一方式有其特殊性。这些,为教育的“双主体性说”增添了更加丰富的内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教育实践中,遵循和坚持教育的“双主体性”规律与原则,一定要从对教师和学生双方主体性的认识入手,根据学生主体性发展的状况、目标、任务,结合教育内容、教育形式、教育方法、教育途径等因素。设计和确定教师和学生主体性互动的最优化方案,努力使教育活动在双主体性的最优化互动中实现学生主体性发展的教育目标和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