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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风险管理导论”笔记
(二) 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是企业进行资金管理的部门,它筹集、投放、分配资金,使资金发挥最大潜能,为企业创造最大的利润。风险管理决策的实施需要资金支持,所以需要财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相互合作。
(三) 购销部门:购销部门常会使企业面临风险损失。风险管理部门在进行损失控制时,需要购销部门的合作,以便分析识别损失原因,从而使损失降至最小。
(四) 生产部门:生产部门在指导产品或提供劳务时,常会使生产或劳务工人孟授予工作相关的损害,风险管理人员应帮助生产人员识别风险,指导他们如何防止、避免风险或为他们消除风险。
(五) 人事部门:人事部门与风险管理部门共同设计,安排和管理雇员福利计划。此外人事部门还可以帮助风险管理部门分析处理企业的某些风险。
六、风险管理计划书的作用:
风险管理计划书能将风险管理目标和要求传达给企业的每一位员工。
风险管理计划书对于整个组织来说,可以建立整个风险管理的目标,定义风险管理部门责权地位,协调企业各分支机构,对风险暴露单位的风险级别评定,建立提高现有的交流网络和管理信息系统。 【wyl 】
第三章 风险识别
一、风险识别的目的:
目的之一是为了便于实施风险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衡量,风险识别是风险衡量的基础,也是进行风险管理决策的基础,因此目的之二是为了选择最佳的风险处理方案。
二、如何理解感知风险和分析风险:
(一) 感知风险:即了客观存在的各种风险。
(二) 分析风险:即分析引起风险事故的各种因素。
感知风险与分析风险是奉献识别的两个阶段,感知风险是奉献识别的基础,分析风险是风险识别的关键。因为只有通过感知风险,才能进一步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寻找可能导致风险事故发生的各种因素,为拟定风险处理方案、进行风险管理决策服务。
三、为什么说风险识别是一项系统性、持续性、制度性的工作?
风险识别是一项系统性、持续性、制度性的工作。
所谓系统性,是指风险识别不能局限在某个部门,某个环节中,而要研究经济单位这样一个完整系统所具有的全部风险。
所谓持续性,是因为世界总是在不断变化之中的,任何事物都在变化,风险的制和量都在变化,还可能出现前所未有的风险,若非连续的工作,实难发现经济单位所面临的潜在风险。
制度性,是因为风险管理作为一项科学的管理活动本身要有组织、有制度。
四、简述下列几种分析方法:流程图分析法、投入产出分析法、保单对照法、事故分析法。
(一) 流程图分析法:将一个特殊活动过程连续生动地描述一幅流程图,在辨别整个生产过程的关键工序后进行风险识别的方法。
(二) 投入产出分析法:是通过分析企业内各部门之间和企业与外部之间的商品和服务流量的关系,来识别企业所面临风险的一种分析方法。
(三) 保单对照法:是由保险公司将其现行出卖的保单种类与风险分析调查表相结合,以问卷的形式制成表,企业风险管理人员依据此表格与企业已拥有的保单,加以对照比较分析的一种识别风险的方法。
(四) 事故分析法:是对可能以其损失的事故进行研究,并探究其原因和结果的一种方法。
五、风险识别方法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单独使用):
(一) 任何一种方法不可能揭示出经济单位面临的全部风险,更不可能揭示导致风险事故的所有因素,因此必须根据经济单位的性质、性质以及每种方法的用途将多种方法结合使用。
(二) 由于经费的限制和不断地增加工作会引起收益下降,风险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实际条件选择效果最优的方法或方法组合。
(三) 如前所述,风险识别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仅凭一两次调查分析不能解决问题,许多复杂的和潜在的风险要经过多次识别才能获得较为准确的答案。
六、感知风险有哪些方法:财务报表分析法、流程图分析法、标准调查表(保单调查表、保单对照表、资产-损失分析法)、投入产出分析法。
分析风险有哪些方法:风险清单分析法、威胁分析法、事故树分析法、风险因素分析法。 【wyl 】
第四章 企业风险分析
一、企业的财产权利主要有那几种:
(一) 抵押权:企业可能因贷款或赊销等原因产生债权,企业如果就某一债权和债务人签订了抵押合同,那么它就拥有因抵押合同产生的抵押权,企业有权依法因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 质权:动产质押中,债务人获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企业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企业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 留置权:我国《担保法》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券,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二、企业在责任诉讼案中可以运用哪些理由进行抗辩:
(一) 根本没有责任。企业必须证明自己有受害方所受损失无关,但这往往比较困难。
(二) 自担风险。企业若能证明受害方已经认识到某项活动所包含的风险却仍然参与此项活动,因之造成的损失,企业可以免责。
(三) 受害方有过失。企业以此理由进行辩护,如果成功,则可以避免赔偿或至少可以减少赔偿金额,这种情况较多地出现在交通事故中。
(四) 最后明显机会原则。指的是原告虽然有过失,但只要它能证明企业方有最后的明显机会去避免事故的发生,但却没有利用这一机会,那么可从企业处获得赔偿。
三、财产损失的原因:
(一) 火灾:由于失去控制的异常性燃烧而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意外事故。
(二) 爆炸:物体在瞬间发生分解或燃烧时排出大量气体,对其周围环境或容器造成强大压力所发生的爆破现象。
(三) 雷电:是指发生在积云中的放电、雷鸣现象。
(四) 洪水:指大量的降雨在短时间内汇集河槽而形成的特大径流。
(五) 地震:由于地壳变动引起的灾难。
(六) 盗窃:分为内盗和外盗两种。
1. 外盗: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