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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笔记连载四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8-12 4:42:55
的资本集团决定的,有利于调整资产阶级的内部矛盾,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

  (3)我国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和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完全一致性,决定了我们完全可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行议行合一制度,统一行使自己的国家权力。

  (4)三权分立使国家力量相互冲突,相互抵销,在实践中也是行政权大于其他两权。

  (5)我们反对“三权分立”制度,但并不否定必要的权力分工。但是在三权中我国是宪法权居于首位,全国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可以集中全国的力量办大事。如果政策正确,具有比资本主义更高的政治效率。

  (四)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与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也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和优点。

  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多选)

  我国多党合作的主要方式有★★★(多选):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通过参加人大、政协参与管理国家和参政议政;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通过多种渠道实行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吸收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中的优秀人才到国家机关担任领导职务。

  政治协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政治协商,就是由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各方面的代表人士,在共同遵守宪法和基本路线的基础上,就有关国家事务和地方事务的重大问题,进行各种形式的充分讨论,集中各方面提出的正确意见,采取协商一致的原则,解决问题。★★★(多选)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根本不同于资产阶级国家的多党制、两党制。所谓资产阶级国家的两党制、多党制,是在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选举中,由两个以上的政党,自由竞争,轮流执政,并且形成执政党和反对党、在朝党和在野党的政治格局。

  我国的多党合作是一种社会主义的新型政党关系,它具有如下特点★★★(多选):第一,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它们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第二,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共同任务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指引下,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而奋斗;第三,各民主党派都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第四,各民主党派都受到宪法的保护,享有宪法规定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的平等地位。

  (五)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多选)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所谓民族区域自治,就是在我国领土范围内,在中央政府的集中统一领导下,遵循宪法的规定,国内各少数民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聚居区为基础,建立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享受当家作主的权利,管理本民族事务,综合民族和地区为一体的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精神,体现了国家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互助、团结、合作和共同繁荣的原则。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加强民族团结、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途径。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各族人民的选择和共同要求,是由我国的具体国情决定的,具有必然性和优越性。

  第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由我国各民族的大杂居和小聚居情况决定的。在我国,汉族占全国人口的90%以上,少数民族占全国人口总数的比例很小,居住分布呈小聚居、大杂居的局面,有的长期和汉族杂居。这就极大地密切了各民族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联系,形成了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关系,从而造成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适合大杂居、小聚居这一特点和要求的。

  第二,我国各族人民在旧社会共同遭受压迫,各民族人民在长期的共同斗争中,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一致,并肩战斗,结成了血肉联系,奠定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基础。

  第三,我国历史上从秦代建立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以来,虽有几次分裂和动乱,但绝大部分时间是统一的国家,国家统一是我国历史的主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符合我国统一的历史主流,符合我国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第四,新中国建立以来各少数民族地区和全国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实践证明,国外某些国家的经验教训也说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符合各族人民利益的,是使我们中华民族大家庭共同繁荣稳定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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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一)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

  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作为国家制度,民主有两个方面:哪个阶级掌握政权,哪个阶级就享有民主,这是民主的本质,属于国体方面;如何实现民主,采取什么形式组织政权,这是民主的形式,属于政体方面。 两者密切联系,不可分割。

  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的本质是国家制度。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就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人民当家作主,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民主,历来是我们党奋斗的基本目标之一。(1995年理科单选题第10题、1999年文科多选题第19题、2000年理科辨析题第32题、2002年理科单选题第14题、2002年文科单选题第9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提出的一系列国内政策,最重要的有两条,一是政治上发展民主,二是经济上进行改革。1979年,邓小平明确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之所以强调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因为:★★★(多选)

  第一,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主体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它反映在政治上,必然要求劳动群众享有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民主权利。民主不是外在于社会主义的东西,而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和民主不可分割。

  第二,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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