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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社会“法律常识”课型教学模式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1-4 20:26:26

  一、设计的指导思想

  (一)理论依据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教师教学主要不是把现成的知识交给学生,而是把学习方法交给学生”。小学时期是人生中心理发展最为迅速的时期,也是最易于进行心理塑造的时期。小学社会法律常识新授课“读、讲、练、用”教学模式,对小学生进行民主法制的启蒙教育,从而使他们从小树立民主意识,养成民主习惯,自觉遵纪守法。

  (二)功能目标

  1.教给学生学习方法

  通过读教材,让学生思考议论,去获得新知识,去寻找真理,以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

  2.教给学生法律常识。

  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讲、练、用结合,使学生获取法律知识,从而树立民主法制意识。

  (三)应用范围

  该模式适用于小学社会法律常识课型新授课教学。

  二、操作程序

  1.读。就是让学生读透教材,亲自感知教材内容,开阔学生视野,扩大知识面。根据授课内容,向学生提供有关阅读资料;为避免学生阅读流于形式,保证阅读质量,教师要精心设计各种阅读导向题目,组织学生按导向题目认真钻研,培养学生综合归纳能力。

  2.讲。在学生感知教材内容的基础上,针对学生易错易混的知识及教材中的难点、重点发挥教师主导作用进行点拨。为了避免点拨过程中的机械重复,节省时间,对一些易懂易理解的知识,教师可以不讲或少讲,或引导学生讲。每堂课要讲什么,讲多少,先讲什么,后讲什么,怎么讲,教师要精心策划,做到心中有数。

  3.练。就是为把所学的基础知识,基本原理掌握好,达到巩固、提高进而指导学生进行种种训练。为此,教师要精心拟制题目,筛选习题,定时定量练习,以巩固已学过的知识和提高学生应变能力。

  4.用。就是把所学的知识用于实践,用于社会。学知识的目的是能应用。通过大量有关法律知识材料的辨识,增强小学生据所学法律知识判断是非的能力,从而树立民主法制意识。

  三、实现条件

  (一)对教师的要求

  1.教师要认真钻研教材和大纲,了解学生思想和学习实际,提出教学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

  2.教师要认真查阅相关材料,精心设计导向题目,合理选用练习判断题。

  3.教师在教学中要突出“学生主体、教师主导”的作用。

  (二)对学生的要求

  学生应养成独立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的习惯,逐步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树立民主、法制意识。

附:教案示例

小学社会第四册第九单元第二课

《人民代表大会和我国的宪法》教案

  一、教学目标

  1.知道中国人民是怎样通过选出自己的代表来管理国家的。

  知道我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它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3.知道宪法规定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教学重点、难点

  1.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

  2.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三、教学课时

  1课时

  四、教学过程

  板书:人民代表大会和我国的宪法

  (一)读

  请同学们朗读课文两遍。第一遍通读全文,第二遍带着思考题读课文。

  思考题:

  1.《共同纲领》规定新中国的革命政权按照什么形式来组织?什么机构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2.我国的行政区划分为哪几级?

  3.结合68页图,举例来说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如何产生的。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谁(什么机构)制定的?

  5.宪法是什么?普通法律是什么?

  6.为什么任何普通法律都必须依据宪法制定?

  (二)讲

  1.1949年举行的政协会议,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以前,代行国家最高权力。它制定的《共同纲领》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政治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2.我国行政区划分为三级省、县、乡,参加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就是一级级选出来的。

  板书:投票选举乡—县—省(自治区、直辖市)

  具体选举情况(略)

  3.宪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的是国家全局性的、根本性的大问题。普通法律则对国家某个方面或者某些方面的问题做出规定。

  4.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任何普通法律都必须依据宪法制定,都不能同宪法相抵触。

  (三)练

  请学生一一回答前面6个思考题。

  (四)用

  1.龙口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的程序是什么?让学生讨论后发言。

  2.一位家长不让他九岁的女儿上学读书是违犯了《刑法》、《森林法》,还是《义务教育法》?

  3.有人捕猎熊猫违犯了什么法?让学生讨论后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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